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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与设计施工服务增设事项指南

广州市番禺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与设计施工服务增设事项指南

为确保公共安全,提升社会管理智能化水平,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法规与标准,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下简称“技防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流程。本文将详细解读在番禺区办理技防系统竣工验收以及涉及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增设的关键事项,为相关单位及个人提供清晰指引。

一、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

1. 验收依据与标准
竣工验收是确保技防系统建设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有效运行能力的关键环节。主要依据包括:《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以及项目原审批的设计方案与合同条款。

2. 验收前提条件
申请竣工验收前,系统必须已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过至少一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系统应工作正常,相关记录完整。施工单位需先行完成初步自检,并准备好全套竣工技术资料。

3. 验收申请与流程
建设单位需通过“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指定办事入口或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所需材料通常包括:

  • 竣工验收申请书
  • 系统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
  • 完整的竣工报告(含系统拓扑图、设备清单、点位表等)
  • 系统试运行报告及记录
  • 主要设备的产品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 系统操作及维护手册

材料提交后,由区公安分局技防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系统功能演示、设备安装质量检查、监控覆盖范围与清晰度测试、联动报警功能验证、中心控制室检查以及资料审查等。

4. 验收结果
验收合格后,主管部门将出具《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完成项目最终归档,系统方可正式投入运营。若验收不合格,将获得整改意见,待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复验。

二、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增设事项

在系统建设或升级改造过程中,如需对原已批复的设计方案进行变更,或增加新的施工服务内容(如扩大覆盖范围、增加功能模块、更换核心设备等),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1. 事项界定
“增设事项”主要指涉及系统技术架构、核心功能、投资规模重大变化的调整。简单的设备替换或点位微调可能无需此程序,但建议事先咨询主管部门。

2. 申请与审批流程
建设单位应首先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设计变更(增设)方案说明》。该说明需详细阐述变更原因、具体内容、技术可行性、对原有系统的影响及预算调整等。
通过线上门户或线下窗口提交增设申请,附上变更方案、原验收或批复文件以及施工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
区技防管理部门将对增设事项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审核通过后,方可依据新的方案组织实施。

3. 重要提示
- 资质要求:承接设计与施工服务的单位,必须持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相应等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 一致性原则:增设事项完成后,系统的最终状态必须与最新批复的方案一致,并作为后续竣工验收的依据。
- 备案与衔接:所有增设事项的批复文件需妥善保管,并在最终的竣工验收时一并提交,确保项目记录的完整性与连续性。

三、 线上服务与咨询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成了相关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政策发布及进度查询功能。建议建设单位在办理前,详细查阅网站公布的【办事服务】栏目中关于“安全技术防范”的最新指引,或通过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预先沟通,以提高办理效率。

通过规范化的竣工验收与严谨的增设事项管理,番禺区致力于构建高效、可靠的社会治安技防网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番禺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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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21: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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